福州2012年自主招生簡章
發(fā)布日期:[2016/11/9 10:34:00] 共閱次數:
福州高級中學是福建省一級達標中學、福建省文明學校、福建省新課程實驗樣本校、福建省教育教學改革項目試點學校。根據福州中招新政策,為落實我校2012年自主招生計劃,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對象
1、具有福州市區(qū)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2、戶籍不在福州市區(qū)的福建省內學生初中三年學籍須在福州市區(qū)。
二、招生條件
認同福州高級中學“追求卓越,敢為人先”的辦學精神,在初中階段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突出,具有出色的學科潛質和思維品質,具有遠大志向和社會責任感,身體健康, 符合福州市中招體檢標準。
三、錄取人數
按相關規(guī)定,福州高級中學計劃通過自主招生錄取50名初中畢業(yè)生。
四、基本思路
學生根據自我意愿及福高自主招生基本要求進行自主申報,我校通過必要的學科潛質及思維品質的綜合測試進行錄取。
五、招生流程
1、報名
(1)2012年4月23日—4月28日,學生在福州高級中學網站招生專欄上下載報名表或者到福州高級中學教務處領取報名表。
(2)報名表于2012年4月26日—4月29日送達福州高級中學教務處。原則上應附加蓋現就讀學校公章的初三市質檢成績單,并隨附三張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半身照。
2、審核
報名表經福州高級中學復核后,依條件確定參加福州高級中學的綜合素質測試,參加測試學生名單于2012年5月3日在網上公布,并通知發(fā)放準考證時間、地點。凡提供假證明、假材料,騙取報考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該生報考或錄取資格,后果自負。
3、測試
(1)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須參加福州高級中學綜合素質測試。測試以初中學習內容為主,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測試采用筆試形式進行。
(2)考試時間:2012年5月6日全天
考試科目:
上午9:00-11:00 語文、英語
下午2:30-4:30 數學、物理、化學
其中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滿分均為100分,物理學科滿分為60分,化學學科滿分為40分。
4、錄取
(1)依據綜合測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錄取時將審驗擬錄取學生的戶口簿原件、初中在學證明等材料。
(2)擬錄取名單于2012年5月7日公布,并公示三天,接受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的監(jiān)督。凡被福州高級中學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參加福州市中考。
(3)經教育局核準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六、培養(yǎng)措施
1、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組成“科技創(chuàng)新實驗班”,獨立編班,配備優(yōu)秀教師執(zhí)教,原則上實行高中三年一貫制。
2、科技創(chuàng)新實驗班將探索“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與“研究型”課程相結合的“進階式”課程體系,學科教師與教育導師相結合的“雙師型”教育模式的新型特色培養(yǎng)模式。
3、學校將優(yōu)先保障為遠路學生提供入住預期2012年9月建成的新學生公寓,優(yōu)先保障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學費住宿費全免及每月300元伙食費補貼(詳見招生專欄中福州高級中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辦法)。
七、實施保障
為保障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我校還將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監(jiān)督小組、評審小組:
1、自主招生監(jiān)督小組成員由我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家長代表、及我校教師組成。
2、自主招生評審小組主要負責對學生的選擇并提供擬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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